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时长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一年期劳动合同为例试用期最长为两个月。若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有一定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需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若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并在试用期届满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试用期也享有正常工作的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比如约定的试用期过长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式工标准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差额等。证据方面若发生试用期相关纠纷劳动合同是关键书证能证明约定的试用期期限。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考核记录、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具体表现等也至关重要。若劳动者认为试用期存在问题需提供能证明实际工作情况、用人单位不合理对待等相关证据。风险策略分析对于用人单位超期约定试用期可能面临支付工资差额等赔偿风险。建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并留存好考核等相关证据。对于劳动者若试用期权益受损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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