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其主要作用是明确毕业生就业意向、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进行毕业生派遣等相关事宜更多侧重于就业安排和程序方面。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义务约定。从法律性质看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核心依据。从内容上三方协议主要涉及就业相关程序性内容劳动合同包含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更多劳动关系实质性条款。在实际应用中如果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的使命基本完成应尽快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比如若仅依据三方协议可能无法充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调整等方面的权益而劳动合同对此有更细致的规定。所以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各有其独特功能不能相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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