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上班途中摔伤一般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四)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上班途中单纯的摔伤不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情形。核心分析:工伤认定需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等条件。上班途中摔伤通常并非因工作原因直接导致不满足工伤认定关键构成要件。职工在此情况下不享有工伤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也无基于此认定工伤而需承担的义务。实务建议:若发生上班途中摔伤职工应及时就医治疗。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如果后续因该事件与用人单位在费用承担等方面产生纠纷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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