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伤一般不可以再申请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核心分析:工伤认定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工伤法律法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允许工伤职工再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会出现赔偿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导致法律适用混乱。且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职工在工伤后享受相应保险待遇。关键构成要件是工伤认定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条件。实务建议:职工应先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之后根据工伤认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工伤保险待遇未足额保障职工权益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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