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辞退员工的补偿通常是按照N来计算但在符合特定情形下是N+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其他情形一般是按照N补偿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适用N补偿时需确定员工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适用N+1时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符合法定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形。实务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员工工作年限和工资的证据。若认为符合N+1情形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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