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十级工伤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来确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工伤职工实际伤情及医疗机构诊断确定合理的停工留薪期。权利义务:职工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单位有支付工资福利的义务。关键要件:需有工伤事实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存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申请确认:如对停工留薪期有争议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确认具体期限。注意期限:停工留薪期满后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以便确定后续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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