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劳动合同期满,若用人单位未降低条件续订而劳动者拒绝,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反之,用人单位需支付。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下有续订或不续订的选择权。关键构成要件:重点在于用人单位续订条件是否维持或提高,以及劳动者的续订意愿。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证据。了解情况: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是否续订及条件。法律程序: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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