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并非某个部门而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这一专门处理劳动纠纷的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核心分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仲裁。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劳动争议事实、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等。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写明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在仲裁过程中充分举证质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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