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核心分析:劳务派遣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形式,其试用期约定需遵循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一般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明确试用期期限等内容。关键在于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期限限制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实务建议: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要明确约定试用期的期限、工资待遇等内容。如果发生纠纷,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合同文本、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程序一般为: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最后仲裁委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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