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公司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所以,公司不能随意以试用期为由辞退员工,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