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责任: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因不发工资给员工造成损失如导致员工生活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等应予以赔偿。2. 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3. 声誉影响:公司不发工资会严重损害其声誉影响企业形象可能导致员工流失、客户信任度降低对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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