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直接与单位沟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解决纠纷。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3. 申请劳动仲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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