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若公司不批准员工按此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后期满即可离职。2. 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且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3. 员工可与公司进一步沟通明确表达辞职意愿及依据的法律规定。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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