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公司辞退公司需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违法辞退孕妇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孕妇月工资为5000元在该公司工作3年公司违法辞退她应支付的赔偿金为5000×3×2 =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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