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没有统一的明确具体金额规定。2. 一般按照双方约定执行。若未约定通常可参考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但该标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按照30%计算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至少应为3000元。同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为2000元若按30%计算低于2000元则应以2000元为准。3. 具体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约定补偿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以避免后续纠纷。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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