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一般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2.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为劳动者建立工资档案记录劳动者工资发放情况包括工资数额、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以便核算工资、处理工资纠纷等。3. 此外关于劳动者的考勤档案也很重要记录劳动者的出勤、请假、旷工等情况这对于考核劳动者工作表现、计算加班工资等有重要意义。4. 另外培训档案也不可或缺记载劳动者参加的各类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有助于评估劳动者能力提升及企业培训投入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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