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了试用期工资的下限标准,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劳动者有权获得不低于法定标准的报酬。关键要件:需同时满足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以及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三个条件。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劳动者可留存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等,以证明工资数额。寻求帮助:若工资未达标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程序: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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