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搬迁,如果导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工伤赔偿,已认定工伤的,按工伤赔偿标准执行,不因公司搬迁受影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核心分析:公司搬迁属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若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公司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伤赔偿依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公司未参保则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判断搬迁对劳动合同影响程度及工伤认定赔偿情况。实务建议:收集公司搬迁通知、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与公司协商变更合同或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已认定工伤的,按规定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公司不支付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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