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算不合法。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一般指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收入。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全部工资收入,而非仅基本工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正确基数计算加班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有权利获得足额加班工资。关键构成要件:明确加班事实以及正确的工资计算基数。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资条等,证明加班事实和工资构成。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按正确基数支付加班工资。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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