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在多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协商一致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也能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核心分析: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劳动者预告解除要符合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用人单位过错时劳动者解除无需提前通知;经济性裁员需满足法定人数和程序。实务建议:协商解除要签订书面协议;劳动者预告解除注意留存通知证据;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劳动者要固定证据;经济性裁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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