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职提前三个月是否合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提前三个月离职,那么这种约定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没有协商一致或相关约定,劳动者提前三个月通知离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认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从法律适用逻辑看,一般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遵循该条规定的标准期限。各方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以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工作交接等;用人单位有权知晓劳动者离职意向并做相应准备。关键构成要件:一是提前通知,二是书面形式(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无形式要求)。实务建议: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三个月离职,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离职时间、工作交接等事宜。若劳动者单方面提前三个月通知离职,建议以书面形式发送辞职信,并保留送达凭证。若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提前三个月离职不合理,可与劳动者协商变更离职时间;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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