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需满足法定情形,由特定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核心分析:适用主体通常为用人单位。需证明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实务建议:收集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的证据,如证明适用法律错误的法律条文对比、证明证据伪造的相关线索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撤销申请,并附上证据材料。按法院要求参与庭审等程序,配合法院查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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