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企业变向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想继续履行,可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企业有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变向辞退违反此义务。员工有权获得合法的劳动权益保障。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存在变向辞退的行为证据。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工作安排不合理、调岗降薪通知、领导不当言论等。可先与企业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交证据证明企业变向辞退行为,按仲裁程序进行,等待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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