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责任。若未开具,给劳动者造成如无法顺利入职新单位等损害,用人单位需担责。关键在于证明因未开具离职证明确实给劳动者带来了实际损失。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新单位要求提供离职证明的通知、因无法提供证明导致新单位拒绝录用的沟通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公司改正并赔偿损失。法律程序: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若因该问题引发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仲裁过程中需提交上述收集的证据来证明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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