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期内主动辞职,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应扣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核心分析: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以及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实务建议:劳动者应提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如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正式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收集好自己已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如辞职信、邮件记录、聊天记录等。如果用人单位扣工资,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说明扣工资的理由并支付足额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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