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要求违约方解除合同不一定需全额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核心分析:首先看合同对违约金有无明确约定。若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但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关键在于判断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匹配度。实务建议:非违约方要收集因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履行成本、预期利益损失等。若认为违约金过高,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调整请求。违约方若觉得违约金不合理,也可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情况以支持调整诉求。法律程序上,先按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若有争议,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由裁判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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