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除外);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3.核心分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因主体行为能力受限,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被代理人追认则对其生效,否则无效。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时合同有效。4.实务建议: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无权代理合同中相对人也可催告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未追认的,善意相对人可要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无权代理人赔偿。无处分权合同中,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则合同有效,否则相对人可根据情况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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