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强调双方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基础,签字或盖章是确认双方达成合意的表现形式。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义务遵守协商确定的合同条款,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双方协商一致,二是签字或盖章。实务建议:签订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签订时双方同时签字或盖章,避免出现一方先签而另一方拖延的情况。签订后各自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文本,以便日后维权等使用。若发现对方持有两份合同却不给己方,可通过沟通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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