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试用期生大病被辞退,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补偿;若属于合法解除,一般无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首先看用人单位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就是违法解除。在试用期生病,并非必然导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关键看是否因生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等合法程序。若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实务建议:劳动者应收集好自己生病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证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说明辞退理由。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书、等待受理通知、参加庭审、等待裁决结果。在仲裁过程中,要准确阐述自己的情况及用人单位的违法之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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