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对于过去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支持11个月。所以7年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赔偿,具体金额需根据劳动者月工资来确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则需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以月工资为基础,起算时间是用工满一个月次日,最多算11个月。关键在于证明用工事实和工资标准。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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