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搬迁不一定不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公司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地点等,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核心分析:首先看公司搬迁是否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这是关键。若符合,公司应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若协商不成解除合同,要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权利义务方面,公司有合理安置员工或支付补偿义务,员工有获合理安置或补偿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是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及协商不成。实务建议:收集公司搬迁通知、劳动合同等证据。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提交申请书等材料,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仲裁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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