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需根据裁决结果及自身意愿决定后续操作。若对裁决结果无异议,双方可按裁决履行各自义务;若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相应措施。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终局裁决的情形。核心分析:对于非终局裁决,双方在15日内均未起诉,裁决生效,应按裁决执行。若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可申请撤销,劳动者不服也可起诉。实务建议:仔细研读裁决书内容,明确自身权利义务。若决定起诉,准备好相关证据,在15日内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按裁决履行义务的一方,注意及时履行,避免产生新的纠纷。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法律程序和应对策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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