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3.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在这些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4.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5. 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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