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规定离职要提前三个月,这一做法并不完全合法。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一定的自主离职权,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劳动者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存好书面通知的证据,比如邮件发送记录、快递底单等。沟通协商: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协商解决。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解。法律程序:必要时,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确认提前三十日通知离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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