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试用期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视情况而定。若医院能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无需支付补偿。比如医院明确规定试用期业务考核标准劳动者未达标。若医院无正当理由辞退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支付补偿。如医院以经济性裁员等不合理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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