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无等级赔偿标准如下: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4. 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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