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工作了5个月那应支付4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仍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2. 关于社保: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因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比如因无法享受医保报销而自行支付的医疗费用等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损失。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就社保问题要求金钱赔偿但如果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等情况符合条件的可要求经济补偿。例如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可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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