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存在工地拖欠工资的情况。一方面建筑行业市场环境复杂部分工程建设方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另一方面一些施工企业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工资支付监管机制。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若遇到工地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劳动仲裁则会根据双方证据作出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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