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上班途中受伤一般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一般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过若双方签订的返聘协议中有特别约定且符合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相应赔偿。 1. 2. 所以总体而言退休返聘人员上班途中受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依协议及民事法律主张权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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