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试用期员工需给予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 若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 所以试用2个月被辞退是否有补偿关键看用人单位辞退理由是否合法合规。若属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可要求补偿;若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则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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