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审批通过后不可以直接走。1. 从法律角度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即便离职审批通过也应遵循契约精神与法律规定。2.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为了让用人单位有足够时间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3. 直接离职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比如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增加招聘成本等。若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离职审批通过后应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等后续流程再正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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