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没有离职证明仍有可能入职新公司但会存在一定风险和不便。首先新公司通常需要离职证明来确认员工已与原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比如原单位后续可能因员工“双重劳动关系”引发争议。其次虽然没有离职证明不是绝对不能入职但可能会增加新公司的审核流程和时间。公司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核实如向原单位电话核实等。若确实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应及时与新公司沟通说明原因并提供其他能证明已离职的材料如社保减员记录、工作交接证明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按规定离职时应取得离职证明尽量避免给新入职带来不必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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