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工作三天,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支付工资。2. 其次,可与单位协商支付工资事宜。你可向单位说明情况,要求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3.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4. 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能证明你工作三天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单位需履行支付义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