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在一定情况下需要扣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例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若获得的补偿金为12万元其中15万元(5万元×3)免征个税超出的7万元则需按照规定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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