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如果劳动者不接受用人单位的调岗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劳动者可能获得赔偿。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核心分析:首先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若用人单位未经协商擅自调岗劳动者有权拒绝。其次若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调岗且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调岗是否合理、有无协商一致。4、实务建议:劳动者应收集劳动合同、原工作岗位内容、调岗通知等证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原岗位或给予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调解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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