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医疗期满后单位需证明其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方可解除合同。权利义务:单位有通知和支付代通知金或经济补偿的义务;员工有配合工作安排的义务。关键要件:医疗期已过、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单位需保留员工医疗期相关证明、工作安排通知及员工拒绝或无法胜任新工作的证据。通知工会:解除合同前通知工会征求意见。合法解除:按规定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支付经济补偿。若员工对解除有异议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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