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出庭。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核心分析:当事人有出庭参与仲裁的权利,这有助于保障自身权益的充分表达和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作为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知晓开庭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出庭。实务建议:提前收到仲裁通知后,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明确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若确实无法出庭,应提前按照规定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并说明正当理由。出庭时携带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庭审中能够有力支持自己的主张。在庭审过程中,遵守仲裁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回答仲裁员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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