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江苏产假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法律依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女职工产假工资:(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规定明确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按产假前标准支付,意味着产假包含正常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应扣除。权利义务:女职工有依法享受产假且工资不受扣除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按照规定支付产假工资的义务。关键要件:只要女职工符合产假规定,用人单位就应按标准支付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扣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自己正常出勤及工资发放情况。沟通协商: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其正常支付产假工资。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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