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跨省是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无论该机构在省内还是省外。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核心分析:首先,伤残鉴定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其次,鉴定材料要真实完整。各方有义务提供准确真实的材料,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关键在于选择合法合规且专业的鉴定机构。实务建议:选择鉴定机构时,要查看其是否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准备好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后,妥善保存鉴定报告,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鉴定过程遵循鉴定机构的要求和流程,积极配合提供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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