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可向以下部门投诉:1. 劳动监察大队: 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可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地点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写明被拖欠工资的详细情况如单位名称、拖欠工资时间段、涉及金额等并附上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需先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写明仲裁请求(如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和事实理由。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将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向这些部门投诉能有效维护自己被拖欠工资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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